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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2-28 02:43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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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0×∞≠0做类比是不准确的(当然我觉得没有附加的上下文,0×∞这种东西本来就是瞎扯的)
姑且认为是在说极限,那lim(n→∞, 1/n*n)=1≠0,当然没问题。可以不准确地理解为“可数个极限为0的数之和,极限不一定为0”
但在概率上,可数个概率为0的事件之并,概率仍为0。这是由测度的可列可加性保证的。问题在于5楼指出的 测度(概率)不具有不可数可加性。
如1楼的问题,或者“[0,1]上均匀分布,任选一个实数概率为0,总概率为1”,是因为这里有不可数个事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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